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

  

  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4月27日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集中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市政府法制办和天桥、章丘、济阳、商河四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介绍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经验做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房磊应邀到会作了专题辅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陆阳同志最后作了重要讲话,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学习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副主任张桂龙同志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房磊同志两个辅导讲座的主要精神,学习好《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济南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两个文件,既充分认识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又充分认识自身的职责任务,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推动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审查工作。报备环节中,政府方面需要把握好报送备案的标准,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释,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和以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文件,只要带有普遍约束力的都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在审查环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握好审查重点和审查方式,保证审查的质量和效果。市和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在做好被动审查的同时,要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采取灵活方式开展主动审查,以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重点地积极推进。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努力做到机构确定、人员确定、职责确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努力提高备案审查的质量。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协同配合,互相学习借鉴,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级政府也要将这项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各工作室负责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同志及相关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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